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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签订校地融合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9-06-06阅读量:

65日下午,公司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西学楼举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周新军、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王博、审委会专委魏益、校国内合作与员工工作处副处长辛洁、公司党委书记胡征俊、经理王思锋、副经理郑辉、代水平、成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和斗门法庭等基层法庭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公司党委书记胡征俊主持。

在仪式上,王思锋经理首先代表学院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行来校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参与人员介绍了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情况。他说,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法治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坚持以生为本,以本为本,积极推行公司+用人单位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人才培养计划,旨在系统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需求的无缝对接。希望未来我们双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法治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周新军对公司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304am永利集团历史悠久,学科底蕴深厚,特别是法学学科近年来发展迅速,为国家和陕西省培养了一大批卓越法治人才。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希望我们双方能够密切合作,推进校地融合,构建高校与审判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拓宽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合作交流的效率和质量。

随后,公司经理王思锋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周新军签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共建304am永利集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和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基地;共建典型案例数据库;聘任法官担任校外研究生实务导师,聘任学院教师担任法院经理助理、庭长助理等;分批接纳研究生和本科生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开展真实庭审进校园等活动;选派知名专家参加疑难案件研讨等。

校国内合作与员工工作处副处长辛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公司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王博共同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揭牌。学院副经理郑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魏益共同为304am永利集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公司副经理代水平宣读了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文件,聘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郭杜法庭副庭长马越等五位法官为公司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经理王思锋、副经理代水平、郑辉为受聘研究生校外导师颁发了聘书。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郭杜法庭副庭长马越作为研究生校外导师受聘代表在仪式上作了发言。她表示,非常感谢永利集团的信任和支持,能够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内心非常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未来一定会恪尽职守,精心指导,完成好学院交派的各项任务,切实提升员工的法律实务能力,为法治人才培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也将努力搭建长安区人民法院与永利集团的友好合作桥梁,营造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仪式结束后,双方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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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理王思锋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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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周新军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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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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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培训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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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am永利集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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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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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代表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