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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计划 | “三治”融合顺民意,乡村振兴谋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03阅读量:

824日上午,304am永利集团乡约聚人心,变革察民情基层调研队在卞辉老师带领下,赴蓝田县人民法院进行走访学习,在传统优秀乡规民约和现代法律相结合的实际运用上,获得了深刻的感悟。

《吕氏乡约》,我国第一部成文乡约,其“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内涵对基层治理起到深远影响。蓝田县人民法院在传承《吕氏乡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约文化的教化作用,助力打造有地域特色的“枫桥+乡约模式,探索乡村诉源治理新形式。法院工作人员向调研队展示了蓝田县各镇街矛盾化解动态图,介绍了法院诉服中心具有蓝田特色的多种专项服务,这些专项服务在方便法院开展工作的同时,更为群众提供了司法便利。

在蓝关法庭,调研队参观了科技审判庭,在了解了信息化法庭设备的使用方法后,感慨于法院审判体系现代化程度。随后,队员们与法院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交流,通过学习乡约历史文化、观看中央电视台《乡约记》、诵读《蓝田新乡约》、听取实践案例介绍等方式,了解乡约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蓝关法庭胡光炜庭长向调研队介绍了蓝关法庭与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形成的“庭所共建”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减小法院办案压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

为进一步了解“庭所共建”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治理成效,调研队跟随蓝关法庭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三官庙镇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司法所工作人员简单介绍了司法所的具体业务:面对乡镇地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假释缓刑人员,司法所对其进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所会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在扎根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时,司法所注重动员农村基层社会力量,由“法律明白人”等主体助调解工作。“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的落实,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最后,为了更好地了解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调研队在蓝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三官庙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热情带领下,拜访了过风岭村村民委员会。村主任和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过风岭村紧紧围绕“枫桥+乡约这一独特的治理模式,为着力实现社会和谐、乡村和美、百姓和顺的善治愿景以及加快推动中西部振兴所做出的现实性举措:一是政治强引领,发展壮大基层党员人才队伍,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二是法治强保障,不断增加法律明白人指标,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坚定践行依法治国方略;三是德治强教化,依托乡约文化到户宣传,重塑民风;四是产业强活力,壮大光伏发电和水果萝卜等特色产业赋能集体经济稳振兴;五是以善治为目标,深入贯彻“枫桥+乡约治理模式,全力实现平安和谐愿景。

通过此次实践调研,同学们对诉源治理、“庭所联动 矛盾联调纠纷化解机制以及乡约在调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学会了超出纸面的东西,了解到基层社会治理一定要深入生活实际而不能仅仅停留于书面。一个国家的进步,刻印着青年的足迹;一个民族的未来,寄望于青春的力量,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学习中将锻炼自己的意志和毅力,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