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台湾行政法学会会长、东吴大学副董事长董保城教授做客公司校庆117周年人文社科高端讲座暨“侯外庐学术讲座”第一百八十五讲,为师生作了题为“台湾行政法现况和挑战”的学术报告。公司党委教师工作部、304am永利集团负责人和师生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讲座。本次讲座由304am永利集团党委负责人主持。
讲座中,董保城以“台湾行政法学发展现况与挑战”为主题,首先从行政法学的重要原则出发,着重讲述了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原则与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原则,并指出了实质法治原则的重要意义。他介绍了台湾行政法学的发展现况,阐释了从“组织法即有行为法”到“组织法没有行为法”、从“组织形式选择自由”到“最适组织形态之要求”以及程序基本权的保障。董保城对行政契约的新发展作了详细说明,主要谈论了从双阶段理论到修正双阶段理论、公私伙伴关系与合作国家下的行政契约、台湾地区行政法院对行政契约采取高密度审查标准等。最后,他指出了台湾地区行政法学面临的挑战,一是制度性保障面临行政与立法的侵蚀;二是溯及既往与信赖保护原则;三大法官的独立性对意识形态形成考验等。
报告结束后,董保城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互动。此次报告使公司师生对台湾行政法的现况与发展有了深刻了解,同时也推动了两校在行政法领域的友好交流。
董保城教授简介:
董保城,东吴大学副董事长,304am永利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2008年担任台湾考选部门政务主管,任内推动司法官律师考试制度改革、申论题平行双阅、警察分流考试等措施。2012年任中国台湾地区“考选部门”负责人,现任台湾行政法学会会长。在“行政法”“赔偿法” “地方自治法” 及“教育法”等领域成果丰硕,代表性著作有《教育法与学术自由》《国家责任法-兼论大陆地区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法治权利与教济》《大学自治与退学处分之法律保留》等。
会场
董保城教授作报告
董保城教授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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