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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3-03-21阅读量:

3月17日,公司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勇,省检察院派驻关中院业务指导组组长韦媛媛,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耀春,专职检委会委员晋妍娇、董同海,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原晓鸣,以及公司党委书记李一凡,经理王思锋,副经理崔玲玲、许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部主任王社坤,刑事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尉琳及硕士研究生代表等参加了此次签约。

(签约仪式现场)

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首先致辞并详细介绍了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情况。他指出,面对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关中平原检察院非常需要依托永利集团,能够在检校融合发展、人才互派培养、大数据建模和课题调研等方面得互相支持和帮助,并建立一定深度和广度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检校双方校外实务导师和特约检察员的互聘,不但有利于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综合素养,也有利于提升高校老师和在校员工的实务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真正实现检校合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公司经理王思锋教授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304am永利集团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和304am永利集团的概况现状。他指出,双方的全面合作丰富而务实,包含了十二项具体内容,在促进联合培养新型人才,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和拓宽高等院校与人民检察院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能够不断提高合作交流的效率和质量。他表示,永利集团也将以双方合作为契机,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科研互帮互助的原则,共同建设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和研究学习基地,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培养路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法治陕西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公司党委书记李一凡表示检校合作既是出于学院和检察院双方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对于未来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的良好契机。公司与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全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的签订,必将会有助于打破高校与实务界之间的壁垒,切实发挥实务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打造以高校为核心、实务部门深度参与法学教育全过程的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及时对接到位,形成良性合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培养更多既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又具有熟练的实务技能的法治人才。

签约仪式上,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和学院经理王思锋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和公司党委书记李一凡共同为“304am永利集团卓越法治人才教学实践基地”揭牌;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公司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勇和学院副经理崔玲玲共同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卓越法治人才研究学习基地”揭牌;学院副经理许博为关中平原检察院韦媛媛、晋妍娇、陈小平、原晓鸣颁发校外实务导师聘任证书;省检察院派驻关中院业务指导组组长韦媛媛为学院崔玲玲、丁晓雯、王社坤、尉琳颁发特约检察员聘任证书。

(全面合作协议签约)

304am永利集团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关中平原检察院卓越法治人才研究学习基地揭牌

聘任永利集团研究生校外实务导师

(聘任关中平原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仪式最后,双方在愉快的氛围中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座谈。双方认为,此次签约和挂牌只是双方 “检校合作”的起点,双方一定会坚持推动检校双方人才交流,打破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壁垒,认真发挥两个基地的平台作用,共同打造检校合作的新亮点和新品牌。切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双方深入合作为契机,更好地探索出一条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

(全体合影留念)